项目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 1.安排专题学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 局安全办、局属各单位 |
2.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存在差距,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举措,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创新学习形式、拓宽学习载体、提升学习效果。 | 局安全办、局属各单位 |
3.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在车站、机关、企业、公路两侧等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或条幅标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曝光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 局属各单位 |
4.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 局属各单位 |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 1.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技术团队,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到2021年底前,重点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3.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规范相关的要求自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应完成自评工作。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6.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7.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8.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9.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10.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单位和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要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制度化、规范化。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1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严守承诺的单位和个人,在诚信等级评定、享受优惠政策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不信守承诺的,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1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提高其诚信等级并列入安全生产“红名单”,按照规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加强惩戒并从严监管,情节严重的,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 运管站、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出租车管理站 |
三、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 局安全办、局属各单位 |
2.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 局属各单位 |
3.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局属各单位 |
4.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 | 局属各单位 |
5.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 | 局安全办、局属各单位 |
6.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压实责任,做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硬漂浮物类、轻飘浮物类、建(构)筑物类、堆放类、树木种植类、倒落类、桥梁安全类、公铁并行上跨桥类、违法施工类、违法排放类、开采爆破类、危险品类等违法行为的整治,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履行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统筹推进铁路安全责任落实,坚决清除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各类隐患。 | 局安全办 |
7.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 运管站 |
8.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要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培训,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车辆和执法配套装备设施。 | 运管站、路政大队、出租车管理站 |
9.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 局安全办、局属各单位 |
10.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力量,拓展“互联网+培训”等新模式,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开展有针对性补充培训。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用电等特种作业的管理和操作技能培训。 | 局属各单位 |
1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教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针对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制作并发放警示教育录,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 局属各单位 |
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 1.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并落实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责任,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 运管站、出租车管理站 |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 局属各单位 |
3.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冀安监管〔2017〕8号)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推动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 局属各单位 |
4.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授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 局属各单位 |
5.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 运管站 |
6.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在客货运车辆尾部粘贴限速警示标识,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全面推进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JT/T1240-2019),落实资金保障,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 | 运管站 |
7.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 | 运管站 |
8.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 运管站 |
9..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 运管站 |
10.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 | 运管站 |
1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国家出台的关于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落实省内相关配套政策。 | 运管站 |
12.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 运管站、出租车管理站 |
13.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 | 运管站 |
14.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合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 运管站、出租车管理站 |
15.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 运管站、出租车管理站 |
16.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 运管站 |
17.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 运管站 |
18.严格公路客运安全管理。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各项管理要求;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托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完善客运标志牌的申领、核发流程,适时开展旅游包车客运规范经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鼓励农村客运经营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管理水平。 | 运管站 |
19.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 运管站、路政大队 |
20.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 运管站 |
21.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 运管站 |
2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 运管站 |
2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 运管站、出租车管理站 |
24.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团雾多发等隐患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大公路的日常巡查力度,每年汛期前组织一次公路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形成隐患整治台账,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最大限度保障公路运营安全。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 交叉路口安装照明灯、修剪绿化带,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 公路站、地道站 |
25.强化公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 | 公路站、地道站 |
26.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 公路站、路政大队、地道站 |
五、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 1.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并实施挂牌督办。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 运管站 |
2.全面落实“双控”机制建设要求。按照《河北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2021年底前,按照《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双控”机制建设评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双控”机制建设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持续巩固、提升“双控”机制建设成果,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增强隐患治理能力。 | 运管站 |
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占用道路违规停放。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运输通道。 | 运管站 |
4.严格精准执法检查。按规定制定并公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年度执法计划,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进行研判承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应配齐配强管理和技术团队,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对未履职尽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物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黑名单”管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 运管站 |
5.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打非治违”。加大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特别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 运管站 |
6.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 运管站 |
7.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 运管站 |
8.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运管站 |
9.危险废物运输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积极配合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运输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积极配合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 运管站 |